咸宁棕榈报道
如开通后24小时内卡未正常使用,通信服务暂停;如果开卡前往电信网络诈骗高危场所且行为异常,通信服务将被取消;代理网点违规、批量开卡、违规存卡的,依法追究执法责任.自10月1日起,咸宁市公安局反电信诈骗中心联合三家通信运营商宣布加强手机号码开卡管控措施。从源头上进一步加强对电信网络诈骗的防控,全力支持群众收紧“钱袋”。
对于具有以下行为的号码卡,通信服务暂停。用户需要到当地营业厅前台核实人、卡、卡的信息(核实时必须携带SIM卡实物)。如果验证失败,通信服务将被取消:
1.开卡后24小时内不正常使用;
2.新网络用户第一次换机卡;
3.频繁换卡或频繁换卡;
4.短期内,5张号码卡在同一运营商多次开通新号码或开通同一证书;
5.还有其他异常用卡行为如高频通话、无声不用等。
出现以下行为时,取消号码卡的通信服务:
1.开卡后,前往电信网络诈骗高危场所,行为异常;
2.开卡当天同一人开2张以上的卡,有拨打银行客服电话的记录,或者没有本地正常通话;
3.经他人投诉有欺诈、骚扰行为的,一经查实;
4.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局或公安机关查实有欺诈或骚扰行为的;
5.公安机关为涉案人员或高危人员提供的编号卡。
对于有以下行为的,将被列入失信名单,限制新业务:
1.违反规定将本人身份证给予、出借或者出售给他人的;
2.被他人组织挑衅,无正当理由办卡的;
3.利用号码牌进行各种骚扰、虚假广告和诈骗;
4.公安机关提供的涉及诈骗或高风险的人员。
有下列行为的机构、组织的全体人员,交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一旦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执法责任:
1.代理网点存在违规、批量开卡、违规存卡等问题;
2.组织、挑拨、接受、销售他人开新卡;
3.违反规定将本人证件管理的号码卡赠送、出借或者出售给他人的;
4.开通卡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行为。
编辑:张敏
编辑:向东宁